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326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649#
关于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当事人约定定金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支持该部分定金的效力
  • 当事人可约定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定金没有交付,而主合同的义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也接受债务人履行的,定金合同不因此而生效
  • 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如果交付了定金,则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 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合同履行了一部分时,则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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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慧Z 发表于 2019-7-1 15:25
所以,题目预设的内在含义是,收受定金方违反定金合同约定??主合同不得履行,责任就在收受定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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