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法制史 » 分科真题 » #31854 题目内容及评论
31854#
【2016年】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霍甲9000两
  • 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 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 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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