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0371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371#
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担全部亏损。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陈阳现在要求还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 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 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 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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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alianyulin001 发表于 2018-9-18 21:20
ж塣涨УЧ?
5 # moonlightandlov 发表于 2017-8-7 09:22
moonlightandlov <span title="2017-8-7 09:20">3&nbsp;秒前</span>
表见代理中,表见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还是可以说无代理权。
如果A仅仅表达非...
应该是我理解错了。普通合伙人就是有以企业名义行事的代表权的。
4 # moonlightandlov 发表于 2017-8-7 09:20
表见代理中,表见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还是可以说无代理权。
如果A仅仅表达非执行人的权限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对的。
哎,这种文字上的理解歧义好多啊。错了不知道多少了。
3 # 陆浩然 发表于 2017-8-5 22:56
我国合伙人规定的普通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是对合伙企业的责任的补充,而非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连带责任。D错误
2 # 毛道居士 发表于 2017-7-14 07:38
解析 BC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陈阳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兰艺咖啡店应当先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还款责任,所以B项正确,CD项错误。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罗飞为合伙事务执行人,该约定对内部有效,但是陈阳是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陈阳,陈阳与合伙企业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1 # xhywym 发表于 2017-6-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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