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 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选项B正确。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中仅有借款“账号”信息,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电子数据。
选项D错误。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本证,而非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