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0346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346#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 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依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
  • 戊必须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由戊自主决定
  • 戊只能在丙的房屋价款不足以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时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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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陆浩然 发表于 2017-8-9 15:14
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且就每个房屋实现抵押权时,每个房屋各自负担的债权金额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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