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权人撤销权的制度价值看,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实质上是放弃自己的既有期限的利益,会导致自己的责任财产减少,故应作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答案A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8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答案B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答案C正确
对于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我国立法并无明确规定,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我倾向于这种情形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答案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