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刑法 » 分科真题 » #2980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9803#
[2015年]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 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6
2
4
详细评论内容
1 # 夏天一朵云 发表于 2017-4-24 08:41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