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6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A项表述与法条相符,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B项表述与法条相符,所以,B项正确。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33条第1款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C项表述符合法条规定,所以,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