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41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413#
13.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 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1
2
1
详细评论内容
8 # afei2000x 发表于 2018-3-27 16:47
b的,后半句不对。。。债务均到期,再考虑有无担保
7 # 清风飞扬 发表于 2017-6-4 17:06
自己的理解和答案冲突认为选B,个人理解对吗????2009.3.9到期,第一笔主债3年诉讼时效没过。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应该6个月(2009.3.9-2009.9.8)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此时第一笔借款保证期间已过(等于没了担保)。
6 # 346812357 发表于 2016-6-18 00:40
5 # 346812357 发表于 2016-6-18 00:40
4 # 346812357 发表于 2016-6-18 00:39
3 # 1169471017 发表于 2015-4-10 23:00
2006年该笔款担保己过期
2 # 河水 发表于 2015-4-5 18:22
细节
1 # 123东东123 发表于 2015-2-25 17:32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胡某先后向李某两次借款,借款数额均为100万,且均有担保。2010年2月,胡某向李某归还100万元时,第一笔借款已经到期,第二笔借款尚未到期,因此,应当优先抵充2006年的100万借务。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