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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5#
81.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 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 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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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夜乾州 发表于 2017-9-10 13:44
2014201564 δA
6 # 16215 发表于 2017-8-27 17:12
民诉解释64条
注销前,以法人为当事人
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后,以股东、发起人、出资人为当事人
A正确
5 # 安德鲁本那威 发表于 2017-7-31 10:23
B选项说的是诉讼行为能力不是诉讼权利能力吧。。。诉讼权利能力是说享受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诉讼行为能力指亲自参加诉讼而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
4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9-18 11:56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始于注册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么?这个解散或撤销又没有注销,没有注销就还具有法人资格啊,怎么就不能参加诉讼了。表示无奈。。。。
3 # 法眼昊哥 发表于 2016-7-21 14:37
本题A是依法解散非被解散。
2 # wilbin 发表于 2015-4-10 21:25
新司法解释,A项中法人解散,但未注销前可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所以正确。
1 # 13952272400 发表于 2015-1-21 16:50
选项A错误。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人被解散、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将由其清算组织接管法人财产,了结债权、债务,参与诉讼,由此发生当事人的变更。因此,被解散的法人或被依法撤销的法人,不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选项B正确。诉讼权利能力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照样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只不过其需要通过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实施诉讼行为。因此,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选项C正确。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这些例外的情况主要包括两种:(1)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的人或组织。例如,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2)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或组织。例如,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要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时要求原告是所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此类诉讼性质相悖的。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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