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33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339#
87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 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 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 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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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1 18:57
【解析】考点:合同解除
AB项:合同解除是指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履行的民事行为。
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解除权在五种情况下行使,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违约及其他法定情况。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依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
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1 # greroyaltwy 发表于 2015-2-4 07:23
AB项:合同解除是指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履行的民事行为。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解除权在五种情况下行使,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违约及其他法定情况。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依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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