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
- 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
- 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
- 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