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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3#
[13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1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 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 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 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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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ht2327753 发表于 2018-2-2 11:22
d项解析错误,应为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11 # eeyv 发表于 2017-8-29 16:46
B项在家里妻子受贿不阻止,不成立不作为犯罪,那么2012年卷二的第5题,D选项,做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能够能力不作为的故意犯罪,是不是相互矛盾呢?当然你可以说做客的朋友属于在主人家里,归可支配领域。但是夫妻共同的家,难道男方没有领域支配权吗,领域支配权能抵消吗?
求大神们指导
10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8-13 19:38
另外,哥哥,忘说了,你对故意和过失的认定也有不到之处哦,故意和过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过失是完全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的,而故意是不排斥的,题中明显提到行为人期待次日被人抱走抚养,你能说他是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吗?显然是不对的,他不希望孩子死亡,而是希望孩子被人抱走抚养,是希望孩子好好的,茁壮成长的,所以D项中,行为是过失是毫无疑问的。
zsdhhxf 2015-9-17 01:07
xxg0635 2015-8-22 06:38
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
提干明确突出了婴儿、夜晚、冻死等条件;
这3个联系起来,作为常人绝对能认识到致死...
9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8-13 19:31
哥哥,其实我是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不作为犯罪的,但不作为犯罪对应的是作为犯罪概念,而间接故意对应的直接故意和过失,在间接故意的主观状态下也是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啊,比如:甲向乙的咖啡投毒,想杀死乙,谁知道乙将咖啡递给了丙喝,甲在害怕暴露的情况下,未予制止,致使丙死亡。甲也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啊,主观状态就是间接故意啊。所以两个完全不在一个体系上的概念没法比较,当然不否认这里面存在一点交叉点。
个人认为这题的坑在于B项,甲为公安局长,法律有规定,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这是公安人员的义务来源,来源于法律规定。当甲的妻子受贿时候,未予制止,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这个坑就来了,因为受贿罪是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不在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之列,所以甲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义务防止或制止妻子的受贿行为。
zsdhhxf 2015-9-17 01:07
xxg0635 2015-8-22 06:38
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
提干明确突出了婴儿、夜晚、冻死等条件;
这3个联系起来,作为常人绝对能认识到致死...
8 # zsdhhxf 发表于 2015-9-17 01:07
xxg0635 2015-8-22 06:38
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
提干明确突出了婴儿、夜晚、冻死等条件;
这3个联系起来,作为常人绝对能认识到致死的可能,仍然放任自己行为,就是间接故意。
7 # xxg0635 发表于 2015-8-22 06:38
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务;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被冻死,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
6 # gregguo 发表于 2014-9-14 15:28
 选项C错误。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乙劝阻而放弃,因而乙构成甲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5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19 14:06
选项B正确。甲、乙作为夫妻,在乙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乙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制止乙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止乙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止乙收受贿赂,不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选项C错误。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乙劝阻而放弃,因而乙构成甲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4 # Gatelbl 发表于 2014-7-20 06:38
  选项B正确。甲、乙作为夫妻,在乙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乙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制止乙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止乙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止乙收受贿赂,不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3 # bigrat1979 发表于 2014-3-2 17:38
选项A错误。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即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甲后面推的行为。因此,船工甲的行为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B正确。甲、乙作为夫妻,在乙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乙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制止乙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止乙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止乙收受贿赂,不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选项C错误。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乙劝阻而放弃,因而乙构成甲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选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务;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被冻死,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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