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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8#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96题]: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关于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指定某法院的王法官担任本案仲裁员
  • 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
  • 依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证据书面审理
  • 简化裁决书,未写明争议事实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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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9 16:27
A错误,B正确,C正确,D错误。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二十四条仲裁员的选定或指定
(一)仲裁委员会制定统一适用于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中心的仲裁员名册;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二)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的,当事人选定的或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指定的人士经仲裁委员会主任依法确认后可以担任仲裁员。

第二十三条仲裁庭的人数
(一)仲裁庭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第五十六条 仲裁庭的组成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

第三十三条审理方式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双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
(二)仲裁庭应开庭审理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并经仲裁庭同意或仲裁庭认为不必开庭审理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
(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询问式或辩论式审理案件。
(四)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合议。
(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发布程序令、发出问题单、制作审理范围书、举行庭前会议等。

第四十七条裁决的作出 :(三)仲裁庭在其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47条(裁决的作出)第(三)项规定:“仲裁庭在其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可见,D选项是错误的。
8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9 16:26
A: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不能由仲裁庭依职权指定,只能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主任指定;在当事人未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可以由主任指定。
B、C: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的,也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但这个人可以依职权决定是开庭审,还是书面审。
D:仲裁裁决书的事实、理由部分,当事人协议不写的,才可以不写。仲裁庭不能依职权不写。
7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5 16:47
A: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不能由仲裁庭依职权指定,只能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主任指定;在当事人未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可以由主任指定。
B、C: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的,也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但这个人可以依职权决定是开庭审,还是书面审。
D:仲裁裁决书的事实、理由部分,当事人协议不写的,才可以不写。仲裁庭不能依职权不写。
6 # gregguo 发表于 2014-9-11 23:31
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当事人申请才行。非职权
5 # 芥末流年 发表于 2014-9-5 23:00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26条(独任仲裁庭的组成)规定:“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按照本规则第25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程序,选定或指定该独任仲裁员。”根据第25条的基本理念,选定优先于指定,当事人不能选定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6条(仲裁庭的组成)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26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可见,在原则上,仲裁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可以直接适用,B选项是正确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8条(审理方式)规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47条(裁决的作出)第(三)项规定:“仲裁庭在其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可见,D选项是错误的。
4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21 09:46
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当事人申请才行。非职权。
3 # annhld 发表于 2014-7-31 01:51
赞同
xuyige <span title="2014-7-30 20:50">昨天&nbsp;20:50</span>
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当事人申请才行。非职权。
2 # xuyige 发表于 2014-7-30 20:50
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当事人申请才行。非职权。
1 # miaoxiaohan 发表于 2014-3-18 18:21
A错误,B正确,C正确,D错误。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二十四条仲裁员的选定或指定
(一)仲裁委员会制定统一适用于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中心的仲裁员名册;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二)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的,当事人选定的或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指定的人士经仲裁委员会主任依法确认后可以担任仲裁员。

第二十三条仲裁庭的人数
(一)仲裁庭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第五十六条 仲裁庭的组成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

第三十三条审理方式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双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
(二)仲裁庭应开庭审理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并经仲裁庭同意或仲裁庭认为不必开庭审理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
(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询问式或辩论式审理案件。
(四)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合议。
(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发布程序令、发出问题单、制作审理范围书、举行庭前会议等。

第四十七条裁决的作出 :(三)仲裁庭在其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D《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并没有对裁决的内容进行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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