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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7#
[2012年真题]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年卷三不定项第96题)
  • 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 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 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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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rucifyhide 发表于 2019-7-31 18:22
答案AC,D应该是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好像没有赔偿金
10 # miuchouchou 发表于 2015-8-28 22:22
lady美夕夕 2015-5-19 10:11
答案可以更新了。。。AC 老师刚讲完
吓死我了 还以为又错
9 # lady美夕夕 发表于 2015-5-19 10:11
答案可以更新了。。。AC 老师刚讲完
8 # 仑仑儿 发表于 2014-8-18 16:38
用工单位无权依据情势变更将劳动者退回。
7 # orient 发表于 2014-8-10 10:51
A选项,王某和玫园之间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玫园公司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只能将王某退回和其有劳动关系的丙公司,故A选项应当选

ACD
6 # 77318 发表于 2014-7-22 21:25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 # 77318 发表于 2014-7-22 21:14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6-29 22:44
用工单位无权依据情势变更将劳动者退回。
3 # heroling 发表于 2013-9-9 21:25
<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39、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而40条第三款才是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
也就是说,用工单位无权依据情势变更将劳动者退回。
2 # s2153500 发表于 2013-8-30 02:36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 是第四十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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