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 商法 » #2485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85#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 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 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 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本题有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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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天妖皇 发表于 2014-8-8 15:09
一方出任正职,另一方就应当出任副职
2 # whulawyer1 发表于 2009-12-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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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hulawyer1 发表于 2009-12-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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