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个人推B
A、口袋内的钱应属于封缄物,双方的衣物基于委托或承揽关系发生占有移转。依照一般社会观念,无论口袋本身开放亦或封闭,口袋内的现金并未发生占有移转。
B、法条竞合或者想象竞合都不是A与非A的对立排斥关系,成立A并不排斥成立B,侵占罪成立后,最终是否定职务侵占那是另外一回事
D项错误已被指出,主人失去占有也会转移为宾馆占有,服务员始终是个占有辅助人。很多刑法老师经常说刑法是高位阶法自居,我们刑法是赌命的。其实法律就如老钟所言,为生民立命,扎扎实实打好基础,少点无休止的学术斗争多好。
最后想起三国杨帆老师的一句话:我们三国出题老师都很有节操的,从不考什么学术界的争议观点。
高手在民间,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刘凤科和柏浪涛对D选项的解...
柏浪涛认为,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客人把物品存放在前台是特别声明或者是故意放置,此时仍为客人占有。明显的寄存,你跟我谈特别声明?故意放置?不要一解释不通就来一般观念好吗???不要再折磨我们这些苦逼的司考复习者了好吗?
正解 : 客人将礼品存放在前台,并不是把礼品交给服务员私人保管,所以礼品由宾馆占有或者宾馆管理人(至少是大堂经理)占用,无论怎样都不可能是服务员在占有(服务员最多是占有辅助,而占有辅助根本不是占有),服务员把他人占有的东西变为自己占有,盗窃罪,无可争议!
上面说服务员为占有辅助人的小伙伴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