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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实收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东方公司的业绩一向很好,但是在2011年5月,由于一项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其巨额亏损,亏损额达到3.5亿元。关于东方公司的巨额亏损,下列哪些说法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 东方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如果东方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在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东方公司在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后,还可以动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暂停东方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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