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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侦查措施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无论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需要补充侦查的,都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
  • 朝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到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1次,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改由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发现有漏罪,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但再次退回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
  •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公诉人认为证据不够充分,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法院可以同意
  •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遂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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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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