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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的。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采纳了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对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 如果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 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还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 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甲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从转为普通程序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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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w、holy 发表于 2016-2-13 10:16
同意楼上1
1 # mars8241 发表于 2013-8-3 15:52
是错在多了一个“一般”还是把三年写成五年啊?问题是三年以上都合议了,五年以上肯定也合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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