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公司法 » 商法 » #236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364#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为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 为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及将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在以上三种情况下,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 公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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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inghangnju 发表于 2017-2-3 21:22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2 # lu21315 发表于 2014-7-26 17:18
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11 # abe313 发表于 2013-6-17 23:35
公东是神马玩意?公司还是股东?
10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6-3 15:03
liuhao123 2011年02月16日 19:00:37
143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9 # x011289 发表于 2012-5-21 20:14
居然和公司法第75条弄混了。。。。。股权购买请求权。
8 # 高考司考 发表于 2011-8-15 10:37
B也不对啊
7 # lzxdejia 发表于 2011-6-18 06:31
如果把时间改一改 还不一定做的对。。。
6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1-2-16 19:00
143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分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与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作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不得超过收购本公司已发行投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 # hrq1117 发表于 2010-12-9 20:54
第四项: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东大会作出的 ’ 这个就是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意思吧
4 # 阿呆朱 发表于 2010-7-15 21:55
第一项“至”第三项,不是第一项“和”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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