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以2500万元收购某办公大楼一事进行表决,因办公大楼为股东菜菜的上海亲戚所有,故菜菜不得行使表决权。
- 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向股东乐乐设立的四川火锅大饭店提供100万元贷款担保一事,董事会进行了表决,乐乐不得行使表决权。
- 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向汤咪玩具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一事进行表决,该玩具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阿汤所有,故阿汤自己不得行使表决权,但如果阿汤经授权,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 乐乐、阿汤、菜菜三人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以100万元,投资于某台湾阿鉴槟榔商店的提案进行表决,并对该提案进行了否决。理由是该槟榔商店为阿花、阿状二人出资的合伙企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122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项错误,董事会表决的担保事项涉及股东乐乐,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根据公司法16条2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25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D项正确,乐乐、阿汤、菜菜三人召开董事会,董事出席人数已过半数,故合法有效。
董事会否决投资阿花、阿状二人出资的合伙企业也是正确的。根据公司法第15条 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本条赋予了公司转投资的权利,但同时对公司转投资的对象进行了限制。
《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D项为什么对?????
——出于对国有资产、上市公司股东范围广及公益性资金的安全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