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回避【新】 » 刑事诉讼 » #2288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886#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回避的决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时停止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 公安机关负责人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
  • 对公诉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公诉人员出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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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8-16 16:13
题关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解析错,不一定是法院院长决定的。实行“谁聘请,谁决定”。根据诉讼阶段由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7 # 不服请上诉 发表于 2017-1-8 18:16
那除了侦查人员,是被申请回避了,要暂停工作吗?
6 # cfan 发表于 2016-4-29 11:32
г
5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8 16:24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实行“谁聘请,谁决定”。由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4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4-25 21:01
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实行“谁聘请,谁决定”。由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3 # vivila 发表于 2013-10-11 22:35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已无此条款
2 # taijiong2012 发表于 2013-7-30 14:41
老是记不住啊
1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9-8 15:14
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实行“谁聘请,谁决定”。由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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