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 刑法 » #226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64#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 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 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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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hantianss 发表于 2018-2-23 14:54
我觉得有问题,若是因为窝藏赃物等原因,本提无问题;若为继续取得财物而使用暴力,就不是转化来的抢劫,那么就无需对过剩行为负责
5 # michaelld7 发表于 2013-6-17 22:46
坦白说,我用的是排除法,具体问题说不清!
4 # zhaotong13 发表于 2013-4-6 14:56
实行过限是指二人以上事先谋议实施某种犯罪
3 # annie197339 发表于 2013-2-4 22:40
这考的是实行过限,不是片面共犯。
2 # 7189783 发表于 2012-3-16 08:43
超过共同犯罪故意的实行过限,实行过限是指二人以上事先谋议实施某种犯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个别共同犯罪人超出约定的范围,实施了其他犯罪,对于该其他犯罪行为,只能由实施该罪的行为人负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共同犯罪的责任,即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1 # xiao123xiao 发表于 2011-3-18 19:34
本题考的是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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