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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5#
[2011年真题]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9题)
  • 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 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 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 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本题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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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东 发表于 2015-7-8 17:22
小石头肯定是无主物,但多了形成一定数量或质量了,那就不是无主物,是矿产资源了。同样是天朝的。。。。就这么扯蛋。
4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5-1-17 13:26
哈哈哈哈哈哈 中国的法律无非就是 那要是块普通石头就是你的 要是钻石就是国家的呗 给你几百块奖励就归政府了。 归政府就是被贪了呗
3 # louzi 发表于 2014-3-2 21:30
化石如何归类?
2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3-3-28 17:08
楼上瞎说,石头是无主物,不是国家的,常识,你在河里见到石头还需要确权吗?荒谬至极。
1 # 铁山2012 发表于 2012-7-31 23:28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人,皆为臣民!咋捡到石头就可以拿回家呢?不过拿回家了也是国家的!只是占有罢了!就选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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