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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5#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17题]
  • 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 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 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 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本题有 1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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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胖大姐 发表于 2013-8-28 14:48
degress 2012年07月13日 16:07:48
Hhoo 2012年04月23日 11:00:46
这道题就是在考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方式吧。那个解释就6条,好好看下~!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用于抢劫的汽车=抢劫工具=证...
10 # uuboy 发表于 2013-8-1 22:58
唉我也是
anquan01 2012年08月20日 11:20:04
用于抢劫的汽车!~~不是抢来的汽车,这是凶器,不是赃物,哎 没看清。。。
9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6-5 21:24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
8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6-5 21:2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7 # djz518 发表于 2012-8-21 22:32
帮助他人将用于实施抢劫的汽车更换车身颜色。因此,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6 # anquan01 发表于 2012-8-20 11:20
用于抢劫的汽车!~~不是抢来的汽车,这是凶器,不是赃物,哎 没看清。。。
5 # 法中法 发表于 2012-8-1 18:05
是(“将”用于抢劫的汽车),亦或是(“曾”用于抢劫的汽车)?理解不同,结论应当不同。
4 # degress 发表于 2012-7-13 16:07
Hhoo 2012年04月23日 11:00:46
这道题就是在考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方式吧。那个解释就6条,好好看下~!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用于抢劫的汽车=抢劫工具=证据,乙是毁灭证据罪)
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6-26 09:22
B ×
2 # Hhoo 发表于 2012-4-23 11:00
这道题就是在考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方式吧。那个解释就6条,好好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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