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1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22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249#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3题]
  • 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 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 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 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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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9 19:26
B:起诉期限是6个月。
C:县级政府(区政府)当被告,中院管。
D:只要有特殊需要,都可以申请公开。
4 # 烂梨子苹果 发表于 2015-7-26 22:17
C错,但解析没更新,新法是6个月
3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27 11:05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2 # 123大笨笨 发表于 2012-4-7 14:07
嗯,了解了
1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3-6 21:2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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