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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7#
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5题]
  • 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 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 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 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本题有 1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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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呈祥 发表于 2014-8-3 18:23
D选项没问题。在于丁某没有为盗窃行为进行实质性帮助。
18 # utada521 发表于 2014-6-16 01:01
adf2011 2012年09月17日 00:14:29
d项值得注意,共犯脱离,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是不承担任何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盗窃罪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之刑事责任。所以对结果自然也不承担责任
17 # paris0110 发表于 2013-7-3 09:49
预备阶段作为帮助犯只要明示退出,并撤回所有帮助条件即可脱离犯罪,成立中止
16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6-6 15:59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的是拦路抢劫,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采用何种方式实施抢劫行为的,都成立抢劫罪,抢劫的地点及方式对该罪的构成不产生影响。因此,甲仍然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15 # adf2011 发表于 2012-9-17 00:14
d项值得注意,共犯脱离,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 c011358 发表于 2012-9-6 14:35
是否是说要构成中止要两个条件?1,明示退出。(共同杀人案)2,预备阶段。(6000日元案)???
13 # 蛤蟆的邻居 发表于 2012-9-6 10:50
三大本上有的哎~就是说你要在共同犯罪中成立中止必须是有效的中止
myroad 2012年05月22日 20:55:52
D哪位再解释一下,不很理解
12 # hkdoller 发表于 2012-8-29 15:00
D项丁某不是实行正犯,且犯罪尚未着手,因此不需要阻止犯罪结果发生。预备阶段作为帮助犯只要明示退出,并撤回所有帮助条件即可脱离犯罪,成立中止
11 # liangtu86 发表于 2012-8-2 10:04
D项中如果孙某利用丁某给的钥匙令配置了一把进行盗窃,丁某是否就是既遂了
10 # 琼洲 发表于 2012-7-22 13:27
D不应该选吧!有共同盗窃的犯罪故意,并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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