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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违约诉讼,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人民法院
  • 合同缔结地人民法院
  •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本题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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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9-4 09:44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 吃饭靠两平 发表于 2012-6-26 10:16
迎合法条忽视基本的东西,法条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找最有联系的地方嘛
3 # zhangjing0532 发表于 2010-12-1 13:56
julia0801 2010年07月12日 15:29:0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
2 # julia0801 发表于 2010-7-12 15:29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 倪精灵 发表于 2010-5-24 22:13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4条。怎么不列出来???解析太简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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