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D卷[中法网校] » 卷三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89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894#
魏某有一子三女,其生活主要靠大女儿和二女儿不定期地给付少量赡养费来维持,生活没有保障。魏某多次向四个孩子提出赡养要求,但子女之间相互推诿。魏某遂向法院起诉儿子和小女儿,而不告大女儿和二女儿。关于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魏某应以三个女儿为被告
  • 魏某应以四个孩子为共同被告
  • 魏某应以儿子和小女儿为被告
  • 人民法院不可以依职权追加大女儿和小女儿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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