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C卷[万国学校] » 卷一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80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806#
在加拿大注册成立的甲公司,在美国、英国、法国、中国均有营业所,但主要办事机构在英国。其新加坡股东拥有甲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在中国与中国的乙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时发生纠纷,双方诉至中国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甲公司的国籍、住所和本案中营业所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应以新加坡为甲公司的国籍国
  • 甲公司的住所和在本案中的营业所均在英国
  • 应以中国的营业所为本案中甲公司的营业所
  • 应以中国为甲公司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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