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故意犯罪形态 » 刑法 » #2115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15#
甲欲杀死乙,向乙连砍数刀后,见乙倒地后没有再动,以为乙已死,遂逃离现场,乙被人及时抢救未死。甲的行为属于
  • 犯罪中止
  • 实行终了的未遂
  •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 不能犯未遂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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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arker88 发表于 2018-1-14 23:04
yechunjie 2016-7-26 13:54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4 # yechunjie 发表于 2016-7-26 13:54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3 # 大豆黄油 发表于 2012-5-28 17:20
为什么是未实行终了,答案没有解释。
2 # angel苗 发表于 2011-6-28 17:21
答案就是B啊!
1 # 精品石头369 发表于 2009-7-22 12:03
我认为该题应该是实施终了的未遂,因为犯罪分子已经完成了全部犯罪要件,未遂是出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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