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法的本体 » 法理学 » #20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7#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法的主要渊源形式大致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而学说和法理从来不是法的渊源
  • 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
  • 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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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syhero 发表于 2017-7-18 20:11
kbs5 2014-4-20 11:43
kbs5 2014年04月20日 11:41:43
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
根据制定主体和效力层次做的分类。法律部门才是以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主、调整方式为...
10 # kbs5 发表于 2014-4-20 11:43
kbs5 2014年04月20日 11:41:43
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
根据制定主体和效力层次做的分类。法律部门才是以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主、调整方式为辅做出的分类。
9 # kbs5 发表于 2014-4-20 11:41
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
8 # 07A050 发表于 2012-5-30 07:29
已不多见就是还是有呗
国际条约保留部分算么
7 # wuchanga 发表于 2012-4-10 22:54
c项是正确的 声明保留条款只是说明了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效力范围,并不否认成为渊源之一。 这个三大本上都有
6 # wqx342 发表于 2012-4-8 16:11
c项正确。我国参加的。
5 # yxtyxt 发表于 2011-2-15 09:52
我也觉得C错,因为我国参加的条约中还有声明保留的条款
4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6-5 21:24
我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习惯,判例,政策.
区分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L正式的法的渊源,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非正式法的渊源: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资金积累,但具有法律说明力并能够构成法委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
3 # 渝万-李娟 发表于 2009-6-2 13:55
参加就是加入吧?
2 # muxin0219 发表于 2009-3-27 10:20
是啊,我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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