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公司会计甲,没有做假帐,直接将收取的单位公款100万存入个人秘密帐户后潜逃
- 国有公司会计乙挪用公款30万元炒股,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30万元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
- 国有公司会计丙截取单位收入50万元不入帐,非法占有,使该50万元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
- 国有公司会计丁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30万元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开个会都成了法律渊源?
开个会都成了法律渊源?
A感觉是侵占。
甲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是职务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