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催告案件中,公告期满之后,法院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
- 公示催告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申请公示催告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利害关系人必须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民诉意见》第23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可见,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审判组织的形式是根据程序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公示催告期间】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除权判决阶段】由合议庭审理。所以B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218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3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可见,只要利害关系人在【除权判决作出之前】进行申报权利,都是合法的申报。所以, D选项错误。
完全同意
可以应当害死人
出题人不道德
可以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当事人还有其它的选择么,又是一个打着可以名义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