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民诉综合 » 新民诉仲裁 » #20422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42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甲与乙侵权纠纷一案,某基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8年3月判决甲向乙赔偿5万损失,双方均未提出上诉。2008年9月,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
  • 甲与乙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某基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后,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 哈哈食品公司与某商场产品质量纠纷一案,经某基层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基层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基层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丁一诉张路侵权纠纷一案,经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甲市中院发现该调解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无权对该案提审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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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19 21:56
《审判监督解释》第27条:“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和《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207条:“……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规定,结合本案来看,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应该提审,并适用二审程序。故A项说法是错误的。考生一定要结合《审判监督解释》第27条来理解《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题中甲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B选项指令基层法院再审是错误的,应该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再审。《民诉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C选项中发回重审的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6 # yufong7022 发表于 2013-5-4 00:27
发回原审法院的“原审法院”原来指的是生效判决的审判法院,
5 # zhu2061751 发表于 2012-8-13 10:35
不服不是申请再审的理由啊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7-30 01:30
《审判监督解释》第27条,“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86条“……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考生一定要结合《审判监督解释》第27条来理解《民事诉讼法》第186条。《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第2款的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民诉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发回原审法院的“原审法院”原来指的是生效判决的审判法院,
3 # yugenfa 发表于 2012-6-3 16:23
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因此,B选项指令基层法院再审是错误的,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再审。
2 # 9541555 发表于 2012-5-13 00:09
D项有错,不服不是再审理同,再审需要有法定理由。
1 # iuiucup 发表于 2011-9-7 13:57
发回原审法院的“原审法院”原来指的是生效判决的审判法院,汗,此时才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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