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 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 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
- 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1、互惠保留:只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我国民事诉讼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
2、商事保留:仅限于按照我国法律属于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平等主体间,由国家参与即不适用)
中国【没有】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效力的义务
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的规定。
A——我国适用公约规定的原因不是因为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B——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的投资争端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商事争议,因此相关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C——由于作了商事保留,中国对非商事仲裁裁决没有承认的义务;同时,存在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因此中国没有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效力的义务
D——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OR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OR【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的规定。
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的规定。可见,我国适用公约规定的原因不是因为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