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 刑法 » #1973 题目内容及评论
1973#
下列选项中哪项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某便衣民警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前去查看。该车司回来,疑有人偷车,即找几人持棍赶到现场,民警误认为坏人袭击开枪将司打死
  • 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纠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甲重伤
  • 一日,甲忽见乙持刀追逐其邻居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孩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 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鼻、口出血,然后扬长而去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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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跟着去边度 发表于 2015-5-5 16:37
A项,警察属于假想防卫,存在过失,因为他在存在问话了解对方来意的可能性下,没有与对方交流便直接开枪,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司机中枪而死,所以警察在假想防卫的基础下,犯罪:过失致人死亡
B项:乙属于故意伤害无疑
C项:甲的孩子正遭遇乙的持刀追赶,危害行为正在进行,属于紧迫事件,故而甲对乙的伤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正当防卫。
D项:乙的行为明显是故意伤害。
4 # dandongalisa 发表于 2014-5-4 07:37
当然不算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嫌为牺牲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来保护自己。而此题目是,保护第三人而针对他人。为保护他人的利益!
3 # dandongalisa 发表于 2014-5-4 07:37
当然不算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嫌为牺牲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来保护自己。而此题目是,保护第三人而针对他人。为保护他人的利益!
2 # dandongalisa 发表于 2014-5-4 07:37
当然不算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嫌为牺牲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来保护自己。而此题目是,保护第三人而针对他人。为保护他人的利益!
1 # 预备警察 发表于 2012-12-2 20:02
不是应该算紧急避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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