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 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 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B区法院连管辖权都未确定,何来有权裁定准予撤诉?
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解析】司法部答案D。我认为正确处理方式是:先由二审法院对蓝光公司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2008年四川地震灾区真题卷三第37题与此题相同(当年司法部给出答案C):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当然,可能出题人认为本题应当适用2009年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然而,第2条规定是指“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而本题中异议裁定已经作出,当事人不服后提起了上诉。应当适用基本原理:裁定准许撤诉与否是审理权的一部分,受诉法院暂时无权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作出准许与否的裁定,只有等二审法院先对被告的上诉作出裁定后,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做出处理。
楼上的各位麻烦评论前看看法条好么?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前,原告撤诉的,不再审理管辖权异议
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后,原告撤诉的,被告上诉的,要等上诉结果,然后再处理撤诉
这道题是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时原告提出撤诉,这明明就是已经作出了管辖权异议了
B区法院连管辖权都未确定,何来有权裁定准予撤诉?
阁下想用08年的真题答案对抗09年出的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