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0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969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9691#
[10司考真题卷三第69题]: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 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 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 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本题有 2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79
34
14
详细评论内容
22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7-2-20 17:46

你把刑法和民法搞混了。 民法的因果关系要宽松的多。
孙楚轩 2014-3-27 10:55
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对此不存在过错,没有侵犯生命权;而由此说明张某并非因...
21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2 23:44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0 # 孙楚轩 发表于 2014-3-27 10:55
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对此不存在过错,没有侵犯生命权;而由此说明张某并非因侵权行为致死,何来精神损害赔偿?AD两项值得商榷。
19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5-21 09:17
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18 # qq1499814320 发表于 2012-8-19 18:17
我怎么觉得把肾脏摘除了是侵犯身体权啊?身体权和健康权有什么区别?
17 # 545167087 发表于 2012-8-8 23:52
忘了家人继承的精神抚慰金是原来的死者的。现在死者挂了,可以再要求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了。
16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6-22 13:48
lam132 2011年08月10日 10:25:50
双份精神赔偿...

本题的确是“双份精神赔偿”;法院赞同;
15 # deadeye 发表于 2011-9-15 16:18
diosaslove 2011年09月12日 10:17:53
A不对,应该只侵犯了健康权,不包括生命权。医院的过错在于多摘除一个肾脏,但导致张...
我也有同感。即使没有摘除肾脏,也可能感染,而且文中说感染不治身亡,也没提哪家医院,有没有过失。不能认定医院误摘和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呀!
14 # diosaslove 发表于 2011-9-12 10:17
A不对,应该只侵犯了健康权,不包括生命权。医院的过错在于多摘除一个肾脏,但导致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感染,医院的过错行为和张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联系。不能认为医院侵犯了张某的生命权。
13 # asmfj 发表于 2011-9-3 11:28
[quote]house523 2011年08月29日 10:44:13
[quote]ddmddm 2011年08月17日 18:14:22
对 “betals76 发表于 2011年05月30日 15:21:15 [引用] 15. [10司考真题卷三第69题]...[/quote]


他就是一个Super B 烦了他![/quote]赞成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