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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0#
[10司考真题卷二第20题]: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 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 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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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是 发表于 2014-3-24 18:39
解析2:公款的使用对象为个人,或者借出名义是个人的,均属于归个人使用。但是特别注意:(1)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借出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必须是个人决定,且谋取个人利益,才属于“归个人使用”;(2)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8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6-28 10:17
1C
7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17 21:21
C
6 # Hhoo 发表于 2012-3-16 17:18
hpliu0206 2011年08月07日 17:29:06
yzzwzx 2011年07月07日 15:30:36
请注意与06年卷二第64题比较一下,两道题的解析都有矛盾~难道是因为出题人不一样的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
以前确实没注意过这点。学习啦!
5 # zy7222131 发表于 2011-9-10 16:59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是否谋取个人利益,是此题的关键。
4 # hpliu0206 发表于 2011-8-7 17:29
yzzwzx 2011年07月07日 15:30:36
请注意与06年卷二第64题比较一下,两道题的解析都有矛盾~难道是因为出题人不一样的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注意:06年卷二第64题D项是说,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自然人使用,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即将公款借给自然人使用的,无论是以单位名义还是个人名义,都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审题一定要仔细,注意不同说法之间的细微差别。
3 # 等候着风 发表于 2011-7-22 10:14
困惑当中,我也觉得C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求解
2 # yzzwzx 发表于 2011-7-7 15:30
请注意与06年卷二第64题比较一下,两道题的解析都有矛盾~难道是因为出题人不一样的原因?
1 # lizhengping 发表于 2011-6-22 23:31
c选项的局长还不是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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