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0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957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9579#
[10司考真题卷二第81题]: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 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 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 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64
15
0
详细评论内容
8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9 15:02
D:只有行政相对人、相关人才可以当行政诉讼的原告。
7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2 14:15
。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6 # XM_891025 发表于 2014-8-5 18:12
[quote]一叶随秋 2011-7-31 17:44
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url]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quote]
5 # costner0520 发表于 2013-3-21 10:49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在撤销之前仍具有法律效力,但被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溯及至该行为成立时失去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即具体行政行为撤回,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应当终止。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在程序上表现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可见,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
4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6-28 19:42
A,C,D ×
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20 15:08
AC
2 # 332252530 发表于 2011-8-10 05:22
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在程序上表现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可见,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
1 # 一叶随秋 发表于 2011-7-31 17:44
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