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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3#
[10司考真题卷一第27题]: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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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28 15:23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 # 林植华 发表于 2011-9-15 11:14
en
1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7-4 19:37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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