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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为此与丁公司发生纠纷。经查,该小区的车位仅为业主户数的一半,在商品买卖合同中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未有明确约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业主共有
  • 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重新分配车位
  • 丁公司无权将地下车位全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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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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