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0#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回国探亲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临死前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该案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
  •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甲国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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