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某和张某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林某发现张某拿着菜刀向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张某定是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张某经过时,林某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其的头部,致其重伤,林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 马某与魏某有仇,便与叶某共谋伤害魏某。二人前往魏某的住处,共同对魏某实施暴行。在实施暴行的过程中,马某发现叶某有杀害魏某的意图,便令其住手,但叶某仍然猛击魏某,马某便持刀将叶某刺成重伤。马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欺负自己的表弟,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几人纠缠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阻拦赖某,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某是两男青年的同伙,便用刀刺伤黄某后扬长而去。赖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由于疏忽忘记关笼门,崔某的宠物小猴爬出家门在楼道中,遇到邻居顾某就冲上去扑咬。顾某不得已用木棍将猴子打伤。顾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成立紧急避险的情况是主人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动物因意外自己跑出来,或者这是野生动物
顾某把小猴子打死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
因为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只有人才能实施不法侵害,而动物则谈不上不法侵害,所以顾某打死主动攻击他的小猴子也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我们再来看一下紧急避险的定义: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该案例中,小猴子的主人是崔某,也就是说,小猴子是崔某的合法财产;而顾某打死小猴子是为了保护其生命健康权,这也是合法权益。当这两个合法权益相冲突时,又是在只能保全其中之一的紧急状态下,顾某打死崔某的小猴子是为了保全较大的利益即其生命健康权,而不得不牺牲崔某较小的权益即对小猴子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将这种情况归为紧急避险。
我们再来看一下紧急避险的定义: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