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九章 经济法综合 » 经济法 » #17854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854#
在一次演出中张某获得劳务报酬1万元,对这笔报酬举办演出的单位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对演出单位处以罚款
  • 对张某处以罚款
  • 向演出单位追缴税款
  • 向张某追缴税款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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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anqianhon 发表于 2011-3-31 18:53
谢谢1#评论
1 # 冀石2008 发表于 2010-11-13 14:54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就是发给你工资的人或者是发给你奖金的 单位就有义务去扣除一部分你的收入直接向税务局缴税 就是这种行为的扣缴义务人
常常有人把扣缴义务人和代收义务人混淆,其实分别它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扣缴义务人则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可以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金并代为缴纳。代收义务人不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因而无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的税款,而只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委托的代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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