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九章 商法综合 » 商法 » #1780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801#
甲公司、乙(自然人)、丙公司等5个发起人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1000万人民币。在公司的募集设立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甲将设定了质押的私人汽车出资
  • 乙以自己的姓名经法定评估机构作价100万元出资
  • 发起人至少要认购350万元人民币
  • 发起人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募集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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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9-8 21:14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8 # linjingonly 发表于 2014-8-24 16:44
新法已改,我认为只选d
7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4-11 13:50
不得出资的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劳信名誉营担保。。。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6 # 周洋 发表于 2013-8-4 17:12
膜拜
菩提瓜农 2011年07月31日 18:31:10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一定是人民币出资?
5 # 我的鱼 发表于 2013-7-26 16:00
不能用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
4 # juice424 发表于 2013-5-27 16:49
不得出资的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劳信名誉营担保。。。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 # FALL敏 发表于 2012-6-24 15:13
菩提瓜农 2011年07月31日 18:31:10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一定是人民币出资?
你也太钻牛角尖了吧
2 # 菩提瓜农 发表于 2011-7-31 18:31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一定是人民币出资?
1 # aaabbbzzz83125 发表于 2011-6-9 16:23
《公司法》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故A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本题中,该公司股本总额1000万人民币,发起人至少要认购350万元人民币,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故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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