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管辖【新】 » 刑事诉讼 » #17633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633#
对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 不能由公安机关受理
  • 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不能向公安机关控告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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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5-20 10:36
第一百四十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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