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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王某拥有房屋二间。1985年甲将房屋借给朋友罗某居住,自己同儿子王抗搬往别处。1992年罗某企图将房屋归为己有,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确认所有权申请。1993年,罗某从房屋管理部门处取得相应证明书。2000年王某病危,临终前把此房屋留给儿子王抗。2001年3月王抗向罗某要求退出房屋时,罗某拿出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抗辩。以下观点正确的有哪些?
  • 罗某的抗辩成立,因为王某长时间未主张权利,致使实际所有权人发生变化
  • 若2001年4月王抗提出撤销1993年房屋管理部门的确权证明的行政诉讼,法院不应受理,因为已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期间
  • 若2001年4月王抗提出撤销之诉,法院应当受理
  • 王抗的起诉期限应从2001年3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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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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